户去的,每月52000元,根本没有通过现金交易。还有,天赋公司的账上从来没有过100万元的现金收入。结论就是李东伟根本没有借钱给陆天成。”
法官问:“那么这张100万元的借条从何而来?”
曾律师回答:“这要问李东伟董事长了。”
李东伟知道自己在法庭上说错话了,他回答不了。
杨秀芸不经允许直截了当地说:“如果没有充分借款证据佐证,我们认为这张借条有可能有敲诈嫌疑。进一步说,陆天成的死有可能与这张借条有关。”
这一下子捅到李东伟的痛处了,他大声辩护:“你诬陷人,我要告你诽谤罪……”
“肃静。”法官制止李东伟说话。
接着李东伟的律师反驳,他认为李东伟借给的现金不一定在他的收入和银行存款里反映出来,有很多的渠道,但这张借条已是有力的证据,不需要更多的佐证了。
法庭当庭做出判决,休庭后择日再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