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才进去给烟馆老板一块钱,借他电话打给六国饭店,叫那两位彪形大汉尽快开车来官帽胡同接应。
“他俩赶来时,我刚上车,就见全少爷从胡同里又出来了,我想机不可失,赶快动手吧,谁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!”
暴脾气的二少爷打断他:“废话一箩筐!我要知道的是呆子上哪了。”
“可能跟那个巡警走了,我临走时从后车窗望了一眼,见他俩进了一家饭馆。哦对了,那个巡警今天在报纸上看到了。”
顺才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报纸展开。
大少爷和二少爷看了眼报纸,该巡警的名字以及职位赫然再目。
这就好办了!
半个钟头后,他们从警察局查到了金睐的住处,即刻出发赶了过去。
*
朱二婶子的毛线是从旧毛衣上拆下来的,方醒秋帮忙绕了半天,身上荡了不少毛尘,他惦记出去找老婆孩子,但唯一一双鞋还精湿,且干着呢。
他和朱二婶子绕毛线,小南房的媳妇在旁边浆洗衣裳,三人聊的不亦乐乎,连金睐的瞎眼老娘也扶着墙出来凑趣。
听说他二十四岁的年纪已经有了两小娃,瞎老娘羡慕不已,不由得又发愁起金睐的亲事。
“年后就二十九啦,二十九了呀!”
方醒秋说:“金兄没成家吗?我怎见他之前有个娃?”
当时他去警所报案时虽然没大留意那娃,但金睐老牛舐犊般呵护得样子他是有印象的。
“你说的是壮壮吧?”朱二婶子道。
方醒秋一怔,昨夜的情景跳出脑际——
“这谁?”金睐一把夺走照片,说“这不是壮壮!”
方醒秋随口一句:谁是壮壮?”
金睐眉目隐在昏黄的灯影之下,含糊其词地答了句:“炕上那只猫。”
脑中的情景隐黑……
方醒秋的脚上是金睐的一双破了洞的旧布鞋,刚才就冷,此时更是浑身发寒。
他下意识摸向口袋,空空如也,全家福不见了。
“壮……壮壮是谁?”他几乎有点找不到自己的声音。
瞎老娘叹气,说:“捡的,养了没几天就给亲妈带走了。”
方醒秋身上更加森寒,想到回家给父母看全家福时,大嫂二嫂和几位未出阁的妹妹嘀咕说——
“双胞胎应该长得很像啊,瞧他俩一个大眼睛一个小眼睛,也没随了爹妈的长相。”
“也许是毛孩子的缘故,长着长着就齐整了。”
方醒秋细思极恐,怔怔然走到窗前,穿起晒着的那双湿布鞋,说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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